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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新娘的故事,上错花轿嫁对郎剧情讲的什么故事

来源:整理 时间:2024-05-12 19:24:53 编辑:婚礼策划 手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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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上错花轿嫁对郎剧情讲的什么故事

故事开头是古代某朝扬州城,两个美丽的姑娘同时出嫁。一个是城中富商的小姐杜冰雁(李琳 饰),一个是城中武师的女儿李玉湖(黄奕 饰)。两位小姐都有着外人看似美满的姻缘,冰雁将嫁给柳州巨商齐府的三公子齐天磊(聂远 饰),而玉湖将嫁给当朝的重臣袁不屈(师小红 饰)大将军,但其中的苦水只有她们自己知道。 两个新娘被迫上轿,都在悲叹自己的苦命。  两支送亲队伍连在一起,浩浩荡荡走出扬州城,途中突然大雨倾盆,两路人马一同涌到仙女庙中避雨,不料传来强盗就要袭扰此庙的消息,众人在慌乱之中错抬花轿,阴错阳差,该送往金州的李玉湖被抬往林州,该抬往林州的杜冰雁被送往金州。一个大错位,将引出五个曲折离奇,纵横交错的爱情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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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古代黄花闺女的初夜权到底给了谁

在古代稻作民族部落,巫傩文化色彩浓郁,人们崇巫尚卜,对神灵采取一种蒙昧意义上的顶礼膜拜。在原始部族,每当新禾成熟后,人们不敢先吃,必定用“头生禾”献祭农神,以表示对农神的虔诚崇拜,同时也祈求农神能保佑来年的丰收。 “新禾祭神”的风俗后来又延伸为让人难以想象的“杀长子祭神灵”。原始时代妇女的思维逻辑是:只有杀掉长子祭祀神灵,搏得神灵的欢心与青睐,神灵才能赐予她更多的儿女。古籍上称这一残忍的怪俗为“杀长子以宜弟”。不与“黄花闺女”的由来 在“神先享用”的蒙昧意识支配下,古人便不惜一切代价地给神灵建造最华丽的殿堂,塑造最精致的神像,供奉最好的祭品。害怕与“黄花闺女”洞房 这一系列的怪异风俗,还让人们深信女子的童贞只有神灵才能享用,擅自破坏女子童贞是件非常不吉利的事,很可能会遭受神灵的责罚。于是,与“黄花闺女”圆房便成为一种禁忌,男子只可与“黄花闺女”谈情说爱,却害怕与“黄花闺女”洞房。 关注天天探索官方微信(微信号:ittufo),网罗天下奇闻趣事,头条新闻,奇葩故事,让你欲罢不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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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为什么新娘要戴手套关于新娘的11个传说

——这个传统始于十五世纪,当时奥地利大公麦西米伦以钻戒向柏根地的玛丽许下海誓山盟。他的亲信大巨呈文:“殿下,在订婚时,您必须送一枚嵌有钻石的戒指。”麦西米伦纳言。这个仪式从此流传至今,已有数世纪之久。 为什么新娘要戴手套? ——在中古世纪时,准新郎提出来象征者爱的信物,以稳定心上人的心。当时许多绅士送手套给意中人表示求婚。如果对方在星期日上教堂时戴著那副手套,就表示她已答应他的求婚。 为什么钻石订婚戒指要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? ——古人认为左手无名指的血管直接通往心脏。中古世纪的新郎把婚戒轮流在新娘的三只手指上,以象征圣父、圣子和圣灵三位一体,最后就把戒指套在无名指上。于是左手的无名指就作为所有英语系国家传统戴婚戒的手指。 为什么钻石被视为爱情的最高象征? ——热能和压力蕴育出颗颗结晶的钻石。钻石是人类目前所知硬度最高的物质。在古代,人们并没有切割钻石的工具和技术。钻石因此自然成为永恒不渝的爱情的象征。而孕育钻石的热能就代表着炽热的爱。 为什么新娘要戴面纱? ——最初,新娘的面纱象征着青春和纯洁。早年,基督徒的新娘或戴着白色面纱,以表示清纯和欢庆;或戴蓝色的面纱,以示如圣女玛丽亚的纯洁。据说,当年玛莎·华盛顿的孙女妮莉·华乐斯在结婚时别出心裁地披着白色的围巾,掀起一阵风尚。这也就是今天新娘戴白面纱的习俗的由来。当年玛莎的未婚夫见她站在真丝窗帘后,惊为天人,赞叹不已。这给了她在婚礼时戴白纱的灵感。 为什么新娘穿白色礼服? ——自罗马时代开始,白色象征着欢庆。在一八五零年到一九零零年间,白色也是富裕的象征。到了本世纪初,白色代表纯洁的意义就远超过其他。 为什么新娘带着一方白手帕? ——白手帕象征好运。根据民俗的说法,农夫认为在婚礼当天,新娘的眼泪会带来好运,使天降甘霖,滋润作物。后来,新娘在婚礼当天流泪,预示着她会有幸福的婚姻,意味她往后不必为她的婚姻伤心落泪。 为什么在结婚典礼时,新娘总是站在新郎的左边? ——古时候,盎格鲁撒克逊的新郎常常必须挺身而出,以保护新娘子免得被别人抢走。在结婚典礼时,新郎让新娘子站在自已的左边,一旦情敌出现,就可以立即拔出配剑,击退敌人。 为什么要特别订制结婚蛋糕? ——自罗马时代开始,蛋糕就是节庆仪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在那个时代,婚礼结束时,人们会在新娘头上折断一条面包。制造面包的材料小麦象征生育的能力。而面包屑则代表著幸运,宾客无不争着捡拾。依照中古时代的传统习俗,新娘和新郎要隔着蛋糕接吻。后来,想像力丰富的烘焙师傅在蛋糕上饰以糖霜,也就成了今天的美丽可口的结婚蛋糕。 为什么有蜜月之旅? ——“蜜月”(Honeymoom)一词的由来起源自古欧洲的习俗。新婚夫妇在婚后的三十天内,或直到月缺时,每天都要喝由蜂蜜发酵制成的饮料,以增进性生活的和谐。古时候,蜂蜜是生命、健康、和生育能力的象征。“蜜月”是新婚夫妇在恢复日常生活前,单独相处的甜蜜时光。 为什么新郎要抱着新娘跨过门槛? ——古罗马的新娘为了表示舍不得离开娘家,必须由人拖着越过新居的门槛。此外,民间还传说门槛上有邪灵环绕着,因此为了保护新娘,就必须把新娘抱起来,跨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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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求陆游和唐婉的故事

陆游和唐婉是表兄妹。陆游母亲的嫂子即是唐婉的母亲。 陆游的母亲尚未出嫁的时候,在娘家与嫂子关系不和。由此,自然也不喜欢嫂子生的女儿。但是当时的风俗经常是亲上加亲,因而唐婉还是过了门。 唐婉生得很漂亮,而且是当时有点小名气的才女。和陆游感情非常好, 但是她在家庭中的行为可能属于比较开明的一类,时常令婆婆感到不敬。陆游的母亲虽然经常抱怨和训斥她,但也还是能够容忍她。 但有件事情是她无法容忍的:唐婉婚后数年未育。 她不愿意让儿子因为这个女人而绝了后。 当时,生育是家族的大事。 陆游母亲以这个理由提出要休唐婉,无论陆、唐两家的谁,都觉得提不出很多有力的理由来反对。 最后,两人终究被迫离婚。离婚后陆游先娶妇,新娘姓王,过门后很快生了孩子。 唐家愤愤不平,觉得不把女儿嫁出去,面子会失尽。 于是将女儿嫁与当时也很有点名气的另外一个赵姓文人。 这文人对唐婉很好。 他是唐家的世交朋友, 完全知道陆游和唐婉的事情, 他也是陆游的文友,对陆游比较钦佩, 也很同情唐婉,想尽力令她幸福。 一日陆游去游览沈园时, 正巧遇到唐婉夫妇也在园中。 双方很尴尬。 唐婉的后夫知道他们两人情缘未了, 就主动为他们安排一个单独谈话的机会。 说:“你表兄来了,你们是亲戚,何不去聚聚呢?” 于是,唐婉就带了一个丫鬟, 还有一壶酒向陆游走了过来。 双方各说分别后事,知道今生缘分已尽, 再无复合的机会。 说不尽的伤心。 唐婉亲手向陆游敬了一杯酒。 陆游饮后,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。 激愤之下,在沈园题写了那首《钗头凤》。 红酥手,黄藤酒,满园春色宫墙柳。 东风恶,欢情薄,一怀愁绪,几年离索。 错!错!错! 春如旧,人空瘦,泪痕红悒鲛绡透。 桃花落,闲池阁,山盟虽在,锦书难托。 莫!莫!莫! 写罢,搁笔而去。 沈园一会后, 唐婉悲恸不已。 回家后,反复玩味陆游的词, 和了一首同样的曲牌的词: 世情薄,人情恶,雨送黄昏花易落。晓风干,泪痕残,欲笺人事,独语斜栏。难!难!难! 人成各,今非昨,病魂长似秋千索。角声寒,夜栏珊,怕人寻问,咽泪妆欢,瞒!瞒!瞒! 唐婉没多久郁郁而终。 唐婉的丈夫后来将这和词交与了陆游。 陆游看后什么心情,没有记载。 但是到了半个世纪后, 在陆游晚年的文集当中, 还有很多文章和词隐约地、反复地提到唐婉其人和沈园的最后一会。 那时,陆游已是儿孙满堂了。 多年后,陆游本人还重游过沈园,也有词作。 故事中的每一方都不可算是坏人。 但是后来的结局却是悲惨。 每个人行动的动机都是爱而非仇恨。 甚至连陆母也不例外。 但是,世界上,有些爱就是不能互相兼容的。 这种没有恶意而导演出的悲剧, 在任何时代、任何地点、任何文化中都大量地发生。 而且,还将大量地发生下去。 沈园,就以它的存在,冷峻地告诉人们这一事实。 所以,爱,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 而且,爱,有时并非意味着善良。
陆游、唐婉的凄美爱情 南宋诗词大家陆游曾有过一段不幸的爱情经历。 宋高宗绍兴十四年,二十岁的陆游和表妹唐婉结为伴侣。两人从小青梅竹马,婚后相敬如宾,感情甚笃。然而,唐婉的才华横溢与陆游的亲密感情,引起了陆母的不满,以至最后发展到强迫陆游和她离婚。陆游不愿和唐婉分离,他一次又一次地向母亲恳求,都遭到了母亲的责骂。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下,虽种种哀告也无济于事,终归走到了“执手相看泪眼”的地步。 陆游迫于母命,万般无奈,便与唐婉忍痛分离。后来,陆游依母亲的心意,另娶王氏为妻,唐婉也迫于父命嫁给同郡的赵士程。这一对年轻人的美满婚姻就这样被拆散了。 十年后的一个春天,陆游满怀忧郁,独自一人漫游山阴城沈家花园。正当他独坐独饮,借酒浇愁之时,突然意外地看见了唐婉及其改嫁后的丈夫赵士程。 尽管这时他已与唐婉分离多年,但是内心里对唐婉的感情依旧。过去唐婉是自己的爱妻,而今已属他人,好像禁宫中的杨柳,可望而不可及。 想到这里,悲痛之情顿时涌上心头,他放下酒杯,正要抽身离去。不料这时唐婉征得赵士程的同意,给他送来一杯酒,陆游看到唐婉这一举动,体会到了她的深情,两行热泪凄然而下,一扬头喝下了唐婉送来的这杯苦酒。然后在粉墙之上奋笔题下《钗头凤》这首千古绝唱。 红酥手,黄籘酒,满城春色宫墙柳。东风恶,欢情薄,一怀愁绪,几年离索。错,错,错! 春如旧,人空瘦,泪痕红浥鲛绡透。桃花落,闲池阁,山盟虽在,锦书难托。莫,莫,莫! 陆游在这首词里抒发的是爱情遭受摧残后的伤感、内疚和对唐婉的深情爱慕,以及对他母亲棒打鸳鸯的不满情绪。 陆游题词之后,又深情地望了唐婉一眼,便怅然而去。 陆游走后,唐婉孤零零地站在那里,将这首《钗头凤》词从头至尾反复看了几遍,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,失声痛哭起来。回到家中,她愁怨难解,于是也和了一首《钗头凤》词: 世情薄,人情恶,雨送黄昏花易落。晓风乾,泪痕残,欲笺心事,独语斜栏。难,难,难! 人成各,今非昨,病魂常似秋千索。角声寒,夜阑珊,怕人寻问,咽泪装欢。瞒,瞒,瞒! 不久,唐婉便郁闷愁怨而死。 此后,陆游北上抗金,又转川蜀任职,几十年的风雨生涯,依然无法排遣诗人心中的眷恋。他75岁时重游旧地,触景生情,无法压抑心中的哀痛,遂写下了两首“绝等伤心之诗”,即《沈园》二首: 城上斜阳画角哀,沈园非复旧池台。伤心桥下春波绿,曾是惊鸿照影来。 梦断香消四十年,沈园柳老不吹绵。此身行作稽山土,犹吊遗踪一泫然。 陆游的爱情诗虽然数量很少,但却是古代爱情诗中不可多得的精品。真可谓千古一爱,千古一叹!
唐婉是陆游的表妹,他俩相爱了,结婚了,但是陆游呀娘给搅和黄了,但是俩人依然相爱
唐婉,字蕙仙,生卒年月不详。陆游的表妹,陆游母舅唐诚女儿,自幼文静灵秀,才华横溢。陆家曾以一只精美无比的家传凤钗作信物,与唐家订亲。陆游二十岁(绍兴十四)与唐婉结合。不料唐婉的才华横溢与陆游的亲密感情,引起了陆母的不满(女子无才便是德),后陆母认为唐婉把儿子的前程耽误殆尽,遂命陆游休了唐婉。陆游曾另筑别院安置唐婉,其母察觉后,命陆游另娶一位温顺本分的王氏女为妻。唐婉而后由家人作主嫁给了皇家后裔同郡士人赵士程。公元1155年(绍兴二十年),礼部会试失利后陆游到沈园去游玩,偶然遇见了唐琬,两个人都非常难过。陆游感伤地在墙上题了一首《钗头凤》 (红酥手)词。1156年,唐婉再次来到沈园瞥见陆游的题词,不由感慨万千,于是和了一阙《钗头凤》(世情薄)。随后不久便抑郁而终

5,分析杜甫新婚别中新娘的形象

杜甫"三别"中的《新婚别》,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。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,全篇先后用了七个"君"字,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,读来深切感人。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,也可以说是三层,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,而是一层比一层深,一层比一层高,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。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。第一段,从"兔丝附蓬麻"到"何以拜姑嫜",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。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,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,没讲过话。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,有些吞吞吐吐。这表现在开头两句:"兔丝附蓬麻,引蔓故不长。"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,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。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。兔丝,即"菟丝",是一种蔓生的草,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。"蓬"和"麻"也都是小植物,所以,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,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。在封建社会里,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,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"征夫",很难指望白头偕老,用"菟丝附蓬麻"的比喻非常贴切。"嫁女与征夫,不如弃路旁",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,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,"结发为君妻"以下的八句,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。"结发"二字,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,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。然而,这洞房花烛之夜,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,头一天晚上刚结婚,第二天一早就得走,连床席都没有睡暖,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。"无乃太匆忙"的"无乃",是反问对方的口气,意即"岂不是"。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,匆忙相别,也还罢了,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,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,将来的事且不说,眼面前,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,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、侍候公婆。古代婚礼,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,要先告家庙、上祖坟,然后拜见公婆,正名定分,才算成婚。"君行虽不远,守边赴河阳"两句,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;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"守边"战争。从诗的结构上看,这两句为下文"君今往死地"和"努力事戎行"张本。当时正值安史之乱,广大地区沦陷,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,而此时,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,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,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。所以,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,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"婉而多讽"的写法。第二段,从"父母养我时"到"形势反苍黄"。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。她关心丈夫的死活,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,要和他一同去作战。"父母养我时,日夜令我藏",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,把她当作宝贝似的。然而女大当嫁,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,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,而且嫁谁就得跟谁。"鸡狗亦得将","将"字当"跟随"讲,就是俗话说的"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"。可是新婚之时,"君今往死地,沉痛迫中肠。"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,万一有个三长两短,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。想到这些,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。紧接着,新娘子表示:"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,死也死在一起,省得牵肠挂肚。但又怕这样一来,不但没有好处,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,更复杂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,你带着妻子去从军,也有许多不方便,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,没见过世面,更不用说是打仗了。真是叫人左右为难。"这段话,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、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,非常曲折、深刻。诗的第三段,是从"勿为新婚念"到"与君永相望"。在这里,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,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、从对丈夫的关切中,跳了出来,站在更高的角度,把眼光放得更远了。"勿为新婚念,努力事戎行!"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,话也说得痛快,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,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,并且,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,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。这爱情,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,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,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。这就是"自嗟贫家女"这四句所描写的。新娘说,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,现在不再穿了。并且,当着丈夫的面,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。丈夫走了以后,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。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,但是更可贵的,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,好叫他放心地、并且满怀信心、满怀希望地去杀敌。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。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、凯旋归来上面,才有实现的可能。应该说,她是识大体,明大义的。"仰视百鸟飞,大小必双翔。人事多错迕,与君永相望!"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。其中有哀怨,有伤感,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、显著,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,所以才说出"人事多错迕",好像有点人不如鸟,但立即又振作起来,说出了"与君永相望"这样含情无限的话,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。《新婚别》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。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,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,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。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。另一方面,在人物塑造上,《新婚别》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,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,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,最后毅然勉励丈夫"努力事戎行",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,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,而显得非常自然,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,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。
《新婚别》:兔丝附蓬麻, 引蔓故不长。嫁女与征夫, 不如弃路旁。结发为君妻, 席不暖君床。暮婚晨告别, 无乃太匆忙! 君行虽不远, 守边赴河阳。妾身未分明, 何以拜姑嫜?父母养我时, 日夜令我藏。 生女有所归, 鸡狗亦得将。君今往死地, 沉痛迫中肠。誓欲随君去, 形势反苍黄。 勿为新婚念, 努力事戎行! 妇人在军中, 兵气恐不扬。 自嗟贫家女, 久致罗襦裳。罗襦不复施, 对君洗红妆。 仰视百鸟飞, 大小必双翔。人事多错迕, 与君永相望! 《新婚别》通篇是人物语言,借用一位新人对丈夫的惜别表现主题。年轻的新娘面对即将奔赴前线的丈夫的窃窃私语,人物形象跃然纸上。诗作没有象其它几篇那样直奔主题,而是采用《诗经》中常用的艺术技巧,用比兴手法委婉地引出要表达意思。这样的说法十分符合人物身份,因为她是一位刚过门的媳妇。“暮婚晨告别”,或许新娘妆尚未卸下呢,于是在这位刚刚某面的丈夫面前说话还万分的谨慎小心。但又由于是生离死别,说着说着就胆大起来。语言中有埋怨气话如“嫁女与征夫,不如弃路旁”,“暮婚晨告别,无乃太匆忙”,“妾身未分明,何以拜姑嫜”。有深深的遗憾如“仰视百鸟飞,大小必双翔”。也有鼓励的话语如“勿为新婚念, 努力事戎行”,更有发自内心铮铮誓言如“罗襦不复施,对君洗红妆”,“人事多错迕,与君永相望”。这位新娘的种种复杂的心理状态和情绪通过语言表露无余,第一人称的角度使得故事显得真实可信自然亲切。
杜甫“三别”中的《新婚别》,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。此诗采用独白形式,全篇先后用了七个“君”字,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,读来深切感人。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,也可以说是三层,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,而是一层比一层深,一层比一层高,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。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。第一段,从“兔丝附蓬麻”到“何以拜姑嫜”,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。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,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,没讲过话。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,有些吞吞吐吐。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:“兔丝附蓬麻,引蔓故不长。”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,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。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。“兔丝”是一种蔓生的草,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。“蓬”和“麻”也都是小植物,所以,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,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。在封建社会里,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,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“征夫”,很难指望白头偕老,用“兔丝附蓬麻”的比喻非常贴切。“嫁女与征夫,不如弃路旁”,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,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?“结发为君妻”以下的八句,正是申明这个问题。“结发”二字,不要轻易读过,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,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。然而,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,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!头一天晚上刚结婚,第二天一早就得走,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,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?“无乃太匆忙”的“无乃”,是反问对方的口气,意即“岂不是”。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,匆忙相别,也还罢了,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,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,将来的事且不说,眼面前,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,怎么去拜见公婆、侍候公婆呢?古代婚礼,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,要先告家庙、上祖坟,然后拜见公婆,正名定分,才算成婚。“君行虽不远,守边赴河阳”两句,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;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“守边”战争。从诗的结构上看,这两句为下文“君今往死地”和“努力事戎行”张本。当时正值安史之乱,广大地区沦陷,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,而现在,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,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,这岂不可叹?所以,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,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“婉而多讽”的写法。 第二段,从“父母养我时”到“形势反苍黄”。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。她关心丈夫的死活,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,要和他一同去作战。“父母养我时,日夜令我藏”,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,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。然而女大当嫁,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,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,而且嫁谁就得跟谁。“鸡狗亦得将”,“将”字当“跟随”讲,就是俗话说的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。可是现在,“君今往死地,沉痛迫中肠。”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,万一有个三长两短,我还跟谁呢?想到这些,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?紧接着,新娘子表示:“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,死也死在一起,省得牵肠挂肚。但又怕这样一来,不但没有好处,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,更复杂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,你带着妻子去从军,也有许多不方便,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,没见过世面,更不用说是打仗了。真是叫人左右为难。这段话,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、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,非常曲折、深刻。 作者: 薇米 2005-11-26 09:16 回复此发言 6 杜甫“三吏、三别”原文+完全鉴赏 诗的第三段,是从“勿为新婚念”到“与君永相望”。在这里,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,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、从对丈夫的关切中,跳了出来,站在更高的角度,把眼光放得更远了。“勿为新婚念,努力事戎行!”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,话也说得痛快,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,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,并且,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,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。这爱情,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,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,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。这就是“自嗟贫家女”这四句所描写的。新娘说,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,现在不再穿了。并且,当着你的面,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。你走了以后,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。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,但是更可贵的,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,好叫他放心地、并且满怀信心、满怀希望地去杀敌。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。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、凯旋归来上面,才有实现的可能。应该说,她是识大体,明大义的。 “仰视百鸟飞,大小必双翔。人事多错迕,与君永相望!”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。其中有哀怨,有伤感,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、显著,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,所以才说出“人事多错迕”,好象有点人不如鸟,但立即又振作起来,说出了“与君永相望”这样含情无限的话,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。 《新婚别》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。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,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,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。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。另一方面,在人物塑造上,《新婚别》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,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,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,最后毅然勉励丈夫“努力事戎行”,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,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,而觉得非常自然,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,并且深受感染。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,也是《新婚别》的一大艺术特点。诗人化身为新娘子,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,非常生动、逼真。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,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,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“贫家女”。 此外,在押韵上,《新婚别》和《石壕吏》有所不同。《石壕吏》换了好几个韵脚,《新婚别》却是一韵到底,《垂老别》和《无家别》也是这样。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,一韵到底,一气呵成,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,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。
新婚别 在我看来是一部很凄凉的悲剧。事情发生在一个日将斜倾的晚唐,连年战乱,民不聊生。一对很穷苦的农家新人刚刚成亲,丈夫便被应征入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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