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婚姻法中对彩礼的定义
婚姻法将彩礼定义为“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由一方或双方家庭给予的礼品、财物”(第三十一条)。彩礼是一种与婚姻有关的物质财富,可以是金银首饰、家具家电、车子房子等。
2、婚姻法中规定的彩礼制度
婚姻法明确规定,不得设立、变相设立彩礼制度(第三十二条)。也就是说,任何一方不能以要求对方家庭支付彩礼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。
此外,新婚夫妻不得向对方家庭索要彩礼,庆贺或犒劳受赠方的行为也不应超过一般的社交礼仪。如果有情况需要付出较大的财力物力,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。
3、彩礼的合法性和分配方式
彩礼制度的设立被认为是旧观念的一种体现,不仅令结婚成本加大,还可能导致财富的不公平分配甚至权利的不平等。因此,婚姻法规定彩礼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,新婚夫妻自愿回赠的行为是合法的,而必须平等相待。
如果一方所付的彩礼过大,另一方不具备相应能力回赠,就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不平等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婚姻法规定,夫妻双方在离婚时,对已经赠送的彩礼以及赠予财物按照法律规定分配。
4、彩礼在婚姻中的影响
彩礼作为中国婚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长期以来影响着婚姻的发展。在一定程度上,彩礼制度是产生婚姻家庭矛盾的原因之一。婚姻法对彩礼规定的出台,对于调整彩礼在现代婚姻中的地位,修正传统的婚姻观念,建立新型的婚姻关系具有积极的价值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