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2,四川省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3,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4,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5,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,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籍,且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。女方现为非农业户籍,不能享受该政策.非婚生育后,与另一个未婚未生育的人结婚,能生二胎吗?2,四川省产假和陪产假是怎样的正常产假98天,最多可休158天。法律规定: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六条: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...
更新时间:2023-09-27标签: 四川生育条例四川人四川生育条例 全文阅读